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载物时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多少米?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》第七十一条,骑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时,物品高度从地面起算不得超过1.5米,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安全标准。

宽度方面,货物左右各不能超出车把0.15米,长度前端不能超过车轮前缘,后端则不能超出车身0.3米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三轮车或人力车载物的限制有所不同:货物高度最高可到2米,左右宽度各不超过车身0.2米,总长度不得超过车身1米。

而对于畜力车载物,规定更为宽松些:高度允许2.5米,宽度限制与三轮车相同,长度前端不能超过车辕,后端则不能超出车身1米。

至于自行车载人的具体要求,法律将制定权限下放给了各省级政府,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性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