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乡公交一体化补偿标准是多少

若截至2018年11月20日24时仍未全部完成车辆交接手续,每有一辆车未交,将从奖励总额中扣除2000元,直至扣完为止。此外,对于无县际及以上班线的客运公司,在车辆全部退出经营后,若能于11月30日前注销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可额外获得4万元奖励。

评论 (3)

这补偿标准定得有点意思,扣罚和奖励双管齐下。特别是那个4万的额外奖励,门槛在于11月30日前注销许可证,这对那些依赖线路生存的客运公司来说,不仅是经济账,更是经营决策的大考。看来政策推车的力度不小,但具体执行中各家公司的应对策略恐怕也会五花八门。

这标准定得挺细啊,特别是那个4万的额外奖励,鼓励注销许可证,这力度可以。不过2000元一辆车的扣款感觉有点少,要是车辆多的话,这点钱也不痛不痒的。

这就完了?2000块一辆车,4万注销奖励,这点钱在现在连辆好点的电动车都买不下来吧?这补偿标准是不是太敷衍了,司机们的生计怎么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