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,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,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。若道路限速标志与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,应按道路限速标志行驶。
城市道路行驶最高限速是多少?
在城市道路行驶,如果没有设置限速标志或标线,机动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70公里。这是针对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。如果道路没有中心线,最高时速则限制为30公里。
对于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电瓶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正三轮摩托车以及轻便摩托车这些车辆,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的最高时速统一限制为30公里。
如果超速超过规定时速50%但未达70%,将处1000元罚款并记6分,还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。若超速超过规定时速70%,则处以2000元罚款,记6分,并可能吊销驾驶证。
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、全挂拖斗车、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、二轮摩托车、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、电车,在城市道路上的最高时速限制为50公里。
超速驾驶会有相应的罚款和扣分处罚。超速不超过规定时速10%以内的,不罚款但记3分。超过10%未达20%的,处50元罚款并记3分。超过20%未达50%的,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。
当机动车遇到进出非机动车道、通过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窄路、窄桥等情况时,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。如果是掉头、转弯或下陡坡时,同样限速30公里。
在遇雾、雨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恶劣天气,且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,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。在冰雪、泥泞道路上行驶,以及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,也适用此限速。
高速公路的车道行驶速度有明确规定,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。同方向有2条车道时,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