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及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通行管理办法,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需办理橙色临时牌照。该临牌有效期为3年过渡期,至2021年10月31日届满,此后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。
北京电动车条例是什么?
北京市自5月起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。重点监管销售行为,严厉打击非法改装、拼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,特别是针对带有解速、调速功能的器件进行从严查处,维护市场秩序。
在治理行动中,对于车用蓄电池和充电器,包括电动摩托车和老年代步车的配件,加大了查处力度。重点打击销售无厂名、无厂址的蓄电池和充电器,以及无照经营行为,同时加强回收拆解产品的流向跟踪,防止违规流入市场。
对于目录外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必须申领橙色临时标识,并执行3年过渡期管理。过渡期结束后,这些超标车辆严禁上道路行驶。若违反规定无牌上路,将面临扣留车辆及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。
依据《GB17761-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的新国标要求,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或电助力速度不得超过25km/h,整车总质量不超过55kg,蓄电池电压限值为48V,且必须保留脚踏骑行功能,这标志着电动自行车管理进入规范化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