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电动车处罚规定有哪些?

对于在2018年11月1日新规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,如果未按规定在期限内向交管部门申请登记,将面临严厉处罚。具体而言,若未在过渡期内申领临时标识就上路,或者在过渡期结束后依然骑行上路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先扣留车辆。处罚标准为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,并要求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。在接受处理后,交管部门会立即发还电动自行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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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渡期结束后还骑这种没牌照的车,罚款加扣车确实够肉疼的。很多人以前觉得骑个小电驴无所谓,现在规矩立起来了,大家还是赶紧去上牌吧,别等被查了再后悔。

过渡期早就结束了,现在上路被抓就是实锤。1000块不少了,赶紧去处理或者换合规车吧,别抱侥幸心理。